科学包括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层面,具有各自的性质特征。科学理论、观点、学说、定理、原理、公理等,无论其归属于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还是思维科学,都属于认识论的范畴、思维科学的范畴,都是唯物辩证法的普遍真理所涵盖的范畴。科学具有以下性质特征:客观性、真实性、普遍性、严谨性、逻辑性、规律性、简单性、指导性、预见性、无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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